酒店员工培训协议
甲方:哲云大酒店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之规定,为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劳动技能,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岗前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期限
2015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酒店根据整体培训效果,可适当延长培训期)。
二、培训内容
主要分为军训、酒店公共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等。
三、培训期的生活补助
甲方免收培训费(必须在甲方服务满12个月)。培训期内包食宿,另向乙方发放生活补助,补助的标准为普通员工400元/月。
四、制服保证金
新员工一经录用,在培训前必须预先交纳一定的制服与岗位保证金。标准为如下:
B、C级经理 500元
各级主管 500元
各级领班 300元
技术工种 300元
各级服务员 300元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实际培训情况,可适当延长培训期。
2.培训结束后,甲方根据个人表现适当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3.甲方在乙方培训结束后,负责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个人才华。
4.如参加完培训期满合格者,开业后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根据培训情况,提出合理化建立。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学习专业技能,力争早日掌握岗位技能。
3对于培训涉及到的内容,乙方应当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非工伤员病,甲方不承担其医疗费用,医药费全部由乙方自理。
5.培训期间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因违规操作而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食宿、培训、服装等,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含培训期),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约定为甲方服务满12个月时,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作为补偿。具体如下:
在酒店服务时限 退还制服保证金的比例
工作未满4个月 不退还
工作满4个月而未满8个月 50%
工作满8个月而未满12个月 80%
工作满12个月 全部退还
注:①未退还部分作为支付给甲方的培训费。
②此协议自培训之日起生效。
③在培训期前缴纳的制服与岗位保证金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参加培训的,制服与岗位保证金概不退还。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七、附则
1.若有其它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哲云大酒店(盖章) 乙方: (签字)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